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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紅卍字會屯門卍慈小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長手冊 24/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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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18. 圖書館服務(全日制上課)

           18.1  中央圖書館開放時間: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課前             小息(一)             小息(二)                午息               放學後

                    7:50 至 8:05      9:45 至 10:00      11:10 至 11:25      1:05 至 1:20       3:20 至 4:30
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月份開始,圖書館逢星期三上課前進行「故事樂園」活動,故該段時間暫停開放


           18.2  各班使用中央圖書館時間:
                    上課前              小息(一)                    小息(二)                  午息         放學後
                     全校           5、6字樓課室班別                2、4字樓課室班別                 全校          全校
                   註:考試期間,圖書館暫停開放,至考試結束為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星期五放學後,圖書館開放至下午 3:30。
            18.3    借還圖書程序:

                  借書
                  1.  同學根據「各班使用中央圖書館時間表」,到圖書館借閱圖書。
                  2.  同學必須出示本人的有效圖書證或智能學生證,方可借閱圖書。(每張證可借用兩項物品)
                  還書
                  1.  同學根據「還書日期單張 」上的日期,在當天或之前交還圖書,否則作過期還書處理。

                  過期還書
                  1.  凡未能在「還書日期單張」上所列日期當天或之前還書,均作過期還書處理。
                  2.  圖書館老師會在學生手冊內蓋上「過期還書通知」印章,提示該些同學立即還書。
                  3.  過期交還的書籍,每天罰款五角,不計算學校假期。

                  注意事項
                  1.   圖書證或智能學生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。
                  2.  如遺失圖書或損壞所借圖書,須賠償等同價值的款項。
            18.4    放學後使用圖書館規則:
                  1.  同學必須預先取得家長同意,才可於放學後使用圖書館。
                  2.  同學留校使用圖書館後,手冊將被蓋上「離開圖書館時間」,以通知家長。
                  3.  家長須自行安排   貴子弟回家方法,更要特別提醒  貴子弟返家途中要留意的事項,以確保安
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。
                  4.  乘搭校車或保姆車的同學,必須先取得家長同意及知會車長放棄乘搭校車,方可於放學後使
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圖書館。




           19.  體藝活動

            19.1  參加體藝活動之同學必須於指定日期及時間出席。
            19.2  如未能出席者,請家長寫手冊,並由學生交給該組負責老師簽閱。
            19.3  詳情請參閱所屬體藝小組發出的通告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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