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 - ParentsHand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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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紅卍字會屯門卍慈小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長手冊 23/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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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8. 默書規則


             8.1   學生在默書前應根據默書範圍温習。
             8.2   每次默書的日期已列明於默書範圍紙上,如默書日期有所更改,將透過學生手冊或 eSchool 通
                   知家長。
             8.3   默書時,學生座位桌上只可放置所需的文具。
             8.4   默書終結時,學生應立即停筆。如要書寫默書以外之其他資料,必須先獲得老師准許,方可
                   進行。
             8.5   學生默書不得作弊。任何作弊行為均屬嚴重犯規,校方將予處分。
             8.6  如學生於默書日缺席,將不會安排補默,除非學生於考試前未能完成最少一次默書,才會安
                   排補默。
             8.7   補默限期為默書後的三個上課天內(以默書後一天計算為第一天)。
             8.8   如學生因長期缺席而無法進行最少一次默書,該次考試的總成績將不用作於排列全級名次。


           9.  考試規則

             9.1   考試期間,學生應依照平日上課時間返校應考;放學時間則提早為上午 11:00。
                   (如有更改,以校方發出之最新通告作準。)

             9.2   考試期間,學生必須攜帶下列物品備用:
                   1.  鉛筆、膠擦、直尺、木顏色等文具
                   2.  學生手冊
             9.3   每次考試後接續的上課日,照常上課;第 3 次考試後的上課安排則另行通知,請留意有關通告。

             9.4   考試時須依照編定之座位入座,不得擅自調動。
             9.5   考試時,學生座位桌上只可放置所需的文具。
             9.6  考試終結時,學生應立即停筆。如要書寫試題以外之其他資料,必須先獲得監考老師准許,
                   方可進行。
             9.7   學生應考不得作弊。任何作弊行為均屬嚴重犯規,校方將予處分。

             9.8   考試期間,學生若無故缺席,不得補考。如因病未能返校應考者,必須辦理請假手續,出示
                   註冊醫生之證明文件及有效之家長信,以便校方安排補考,補考限期以每次考試範圍表之通告作
                   準。
             9.9   考試期間,如教育局宣佈停課,則所有考試將會順延一天舉行。

           10. 獎懲

             10.1  獎勵:為勉勵學生努力學習,養成良好品行,學校按其表現給予優點、小功、大功等。於學
                  期終頒發學業獎、進步獎、操行獎等以資獎勵。

             10.2  懲罰:為懲戒犯校規的學生,使能從速改過,本校按其犯錯的輕重,分別予以口頭警告,書
                  面警告,記缺點、小過、大過等處分。例如:學生每月欠交功課十天、每個考試階段遲到五
                  天,曠課一天等皆會被記缺點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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