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 - ParentsHand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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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紅卍字會屯門卍慈小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長手冊 23/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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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6.  學童健康情況及患病時的處理方法

            6.1  各家長如因子女健康情況有特殊問題,需要校方特別留意,請以書面通知班主任。另有健康調
                  查表,請家長填妥後交回校方;於遞交健康調查表後,若子女健康情況有重大改變,亦請以書
                  面通知班主任;
            6.2  如果學生生病,家長應通知校方,並應盡早帶病童求診;

            6.3  將患病子女與其他人分隔;
            6.4  如情況危急,把患病子女送到附近的急症室;

            6.5  為了防止傳染病的擴散,患病學生應留在家中休息及至完全康復才可上學;至於何時返回學校
                  則取決於疾病性質,並視乎個別情況而定。下列是一般傳染病留家休息的建議。如有懷疑,可
                  向衞生署各分區辦事處查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疾病             潛伏期 (日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禁止病童上學安排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直至肚瀉已經停止及最少有兩個相隔至少 24 小時的大
                      桿菌痢疾                 1-7       便樣本,其化驗結果顯示沒有該病菌(第一個大便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須於完成抗生素治療 48 小時後開始收集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痘                14-21      約一星期或直至所有水疱變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霍亂                 1-5       直至證實不再受感染(在完成抗生素療程 48 小時後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須取三個各相隔至少一天的大便樣本作化驗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直至所有水疱變乾或按醫生指示為準
                      手足口病                 3-7       如致病原確定為 EV71 型腸病毒,則直至所有水泡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乾後兩星期
                 結膜炎(紅眼症)                  1-12      直至眼睛不再有異常分泌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直至證實不再受感染(在完成抗生素療程至少 24 小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白喉                 2-7       後,須有兩個各相隔至少 24 小時、以拭子從咽喉及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咽取得的樣本,而其培養物呈陰性化驗結果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麻疹                 7-18      由出疹翌日起計 4 天

                    流行性腮腺炎                12-25      由呈現腮腺腫脹翌日起計 5 天
                      德國痳疹                14-23      由出疹翌日起計 7 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猩紅熱                 1-3       直至退燒及開始服用適當的抗生素 24 小時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結核病                不定         按醫生指示為準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直至至少連續有三個各相隔至少 24 小時取得的大便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傷寒                 7-21      本,化驗顯示沒有該病菌(第一個大便樣本須於完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生素治療 48 小時後開始收集)
                    病毒性腸胃炎                 1-10      直至最後一次肚瀉或嘔吐後起計 48 小時之後
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型肝炎                14-28      由首現黃疸病徵起計一星期或按醫生指示為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百日咳                 4-21      直至已完成至少五天的抗生素療程或按醫生指示為準

              #  以上建議只基於各種疾病的一般傳染期考慮。其他因素如病童的臨牀情況也在考慮之
                 列,主診醫生須以其專業判斷,就病假的長短作最後決定。
           7.  服用藥物指引


             7.1  倘學生須在上課期間服藥,家長應提醒子女在校服藥的時間及正確方法。學生可先舉手向老師
                  示意,得到老師許可後才自行服藥。
             7.2  學生須自行妥善貯存攜帶回校之藥物,若藥物在服食前須長期置於低溫下,家長應將藥物放於
                  加冰之保溫杯中,然後交學生自行保管。
             7.3  基於責任問題,學校不會為學生貯存藥物,或向學生進行餵藥的工作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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